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特點
手續簡便
商標申請人可僅通過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請而在多個被指定國同時獲得商標保護,申請手續簡便;費用低廉
商標申請人在馬德里所有成員國就一個類別申請商標注冊所需的費用是逐一國家申請注冊所需費用的1/12~1/11;時間快捷
從國際注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協定書為12 個月,依照議定書為18個月)沒有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注冊國家的局限性
馬德里聯盟成員國偏重于歐洲國家,一些同我國貿易聯系密切的國家,諸如中東及東南亞各國目前還不是成員國。我國企業無法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途徑在這些國家取得商標注冊;要求以國內申請/注冊為基礎
國際注冊必須以國內商標申請/注冊為基礎。通過《馬德里協定書》提出申請,申請必須基于相同商標的國內注冊或初步申請公告;通過《馬德里議定書》提出申請,申請必須基于相同商標的國家注冊申請,因此,在申請的時間上有一定的限制;注冊效力的不穩定性
由于國際注冊要求以國內申請/注冊為基礎,五年后才能與原屬國的注冊脫鉤,因此一旦原屬國的注冊在五年內被撤銷,國際注冊也隨之將被撤銷,這一情況又被稱之為“中心打擊原則”。question
常見問題申請條件
申請優勢
專業團隊
成功案例
榮譽集錦
常見問題